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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骗: 广告界“假比稿”现象探秘

发表日期:2010-04-18 | 来源 :未知 | 点击数: 次 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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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稿,指企业为了寻求某一阶段、某个项目的广告代理商,召集多家广告公司进行专业比拼,事后从中选出一家或多家广告公司进行合作。

  假比稿,指企业以比稿的名义,窃取广告公司的市场资料与专业聪明,事后却未与任何广告公司达成合作;或者以比稿名义窃取聪明后,却将广告项目给了早已内定的关系户。

  为抢一块“肥肉”,各路人马使出看家本领拼了个你死我活,到头来却发现“肥肉”被主人自己吃了,其他人谁也没得到。时下,中国广告界就经常发生这种怪事:企业以“比稿”名义骗取广告公司的专业聪明后,最后却将广告项目给了自己或者内定的广告公司,让参加比稿的广告公司赔了夫人又折兵。

  “那次,我们公司被一家羊胎素胶囊厂家召集往与好几家广告公司比稿,辛劳了几十天,最后却没有任何一家广告公司中标。”北京正一堂策略机构创办人赵一鹤告诉记者,“这就是典型的假比稿”。

  不仅本土广告公司经常碰到假比稿,4A(美国广告公司的英文缩写)公司也不例外。灵智大洋执行创意总监张文主透露,某国内著名汽车厂商的一款轿车往年找了好几家4A公司公然比稿,最后也是不了了之。“这款汽车的车型本来就是抄别人的,为这事还缠上了官司,没想到又来骗了我们广告公司一把。”张文主生气地说。

  愈演愈烈“假比稿”在蔓延

  因目的不同,假比稿也呈现出不同的表现形式。资深广告专家刘国基告诉记者,国有企业的广告负责人经常通过内外勾结的手法,将业务转给自己信任的广告公司做,从中获得好处。“企业在比稿前实在已经内定给谁做了,而比稿只是走一个形式,为的是上面做审计时有个交代。在评审过程中,通过选择不恰当的评委的倾向性意见终极决定业务的回属权;或者设定一些限制性门槛来阻止其他公司成功。”

  还有一种常见方式就是企业谁的方案也不采纳,而是将各家的上风组合起来形成自己的方案或作品。“这种做法的目的是用很低的本钱就可以获得比稿公司的数据资料、营销策略与广告创意,通常在国内的中小民营企业中比较常见。”刘国基这样分析。

  但是并非著名企业就不会假比稿,张文主以为,大企业作假的资源与机会更充足,“比如南方某家卖水很有名的企业,就经常假比稿,由于它做得很大,即便这次作假被发现,下次比稿还是应者云集。”赵一鹤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大企业往往想听取更多广告公司的意见,比稿时经常拉很多公司做陪衬。”

  张文主表示,企业的比稿这几年越来越离谱,早年,企业是会给参加比稿的广告公司一定用度的,不管中标不中标;后来比稿费就很少见了;如今不仅没有比稿费,假比稿还在滋长与蔓延。“就比如有一个人轻轻松松抢了50万元,马上就会有人往抢100万元甚至更多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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