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商务指南 > 诚信防骗 > 非法劳务中介诈骗典型案例(2)

非法劳务中介诈骗典型案例(2)

发表日期:2010-05-15 | 来源 :未知 | 点击数: 次 收听:
 
article_gg18

  此案后经公安机关侦破***大白,A公司原来是一伙内外勾结,专门以各种手段为掩护搞偷渡的非法中介团伙。他们本打算暗地通过办理旅游签证,把韩某等人骗到国外,然后再由国外的同伙将韩某等人骗到当地老板那里往打黑工,只是由于国外同伙迟迟没有与当地雇主谈妥,才导致出现了韩某等人莫名其妙出国旅游的怪事。

  案例点评

  对我国外派劳务领域的有关政策缺乏了解,因而对正当渠道与非法渠道缺乏辨别能力,这是近年来一些欲出国劳务职员屡屡上当受骗的重要原因。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从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企业必须具有商务部(原外经贸部)颁发的《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如是受经营公司委托招募出国务劳职员的单位,应向被招募职员提供经营公司的委托书和商务部颁发的《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因此,鉴别正当渠道与非法渠道最为有效的方法,就是看一个企业是否具备正当经营资格。韩某等人假如了解上述政策,在签定合同前先在这一环节上对A公司进行鉴别,就不丢脸穿A公司非法中介的面目,后面发生的不幸就完全可以避免。

  欲出国务劳职员可以按照下述方法往鉴别一家经营公司是否具有正当经营资格:

  一是可要求经营公司出示商务部(原外经贸部)颁发的《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也可从有关部分直接了解经营公司的经营资格情况。

  二是如是受经营公司委托的代理单位招人,可要求其出示经营公司的委托书和商务部(原外经贸部)颁发的《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如经了解,经营公司具有外派劳务业务经营资格,最好再从经营公司处了解代理公司的情况。

  三是可通过商务部网站、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网站、或当地政府商务厅、(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委厅、局)的外经处进行相关咨询。

  案例二

  鞍山周某一提起出国打工的那段经历就像是做了一场噩梦……一年前,推拿小姐周某想到国外发展,由于到国外搞推拿是国家禁止的,因此,当她得知不太正规的B公司可以做这项业务时便静静赶往洽商。 B公司在收取了周小姐3万元人民币后,很快便与她签署了赴马来西亚的一家美容院做两年推拿工的合同,并为她办理了赴马来西亚的商务签证,当周小姐问起自己是往打工的,怎么手持的是商务护照时,B公司欺骗说,那是为了便于出境,于打工无干,到那边后我们会安排好的,周小姐信以为真。

  几天后,周小姐顺利抵达马来西亚,就在她暗自折服B公司?quot;神通广大时,不幸也开始了。一天,同事在看到周某赴马的证件后不安地说,你怎么办理的不是工作准证而是商务签证呢?这可是非法打工行为,而且签证过期还不离境者就是非法滞留罪,一旦被查获,根据马来西亚法律将被处以罚款和监禁。周小姐知情后恐慌起来,就在她终日为自己的非法身份犯愁时,B公司在马来西亚的代理黄某找到她说,你只要交给我21000马币用于买通关节,我就可以帮你办成移民,这样你就可以立足马来西亚了。此刻的周小姐仿佛看到了希看,她轻信了黄某的话。按照要求,周小姐先后将19000元马币和500英磅交给了黄某,但万万没想到的是,黄某收钱后不但没有为她办成移民,反而继续以种种理由向周小姐要钱,周小姐终于对黄某尽看了,但当她强烈要求黄某退还所交款项并送她回国时,黄某凶相毕露,他以移民虽没办成,但却为打点关系而亏空了不少为由,反而强迫周小?quot;还钱,当看到周小姐的确已身无分文时,黄某等人竟通过拳脚迫使周小姐往卖***抵债。此刻的周小姐不敢告官,她害怕暴露自己的非法身份而遭监禁,但又不堪忍受黄某等人的威逼和欺诈,在悲愤交加、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周小姐鼓起勇气走进了我驻马使馆……

营销广告策划网(www.ideatop.net)

养生专题
策划宝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