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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须小心

发表日期:2010-03-14 | 来源 :未知 | 点击数: 次 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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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6日,紧邻东四环的经济适用房项目百子湾一号全部封顶,但是关于这个经济适用房的二手房求购信息在网上已流传了一段时间。看来二手经济适用房暗中买卖生意颇火。

  ■ 记者调查: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暗中买卖

  据央视报道,“按照政策规定,经济适用房住满五年才能按市场价出售”,而日前记者在调查采访中发现,北京某些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却在以“黑白合同”的方式进行买卖。

  亚运村以北是北京市经济适用房比较集中的一个地区,这些经济适用房小区四周有很多主要经营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房屋中介机构。记者调查了这里的10个中介,发现他们代理的二手经济适用房每平方米均匀售价要比新房高出五六百元。

  记者:二手经济适用房大概多少钱一平方米啊?

  中介:大概在3200元左右吧。

  记者:那个经济适用房原价是2650元,怎么二手房比新房还贵啊?

  ■ 暗箱操纵:签订黑白两套合同,回避政府买卖禁令

  中介:房东这屋子是用2650买的,但他所有的手续办下来,这屋子不止2650,做买卖的都不想亏本,他有本钱在这儿呢。

  按照今年5月20日北京市建委下发的“经济适用房住满五年才能按市场价出售”的政策,这里的二手经济适用房只能按原价,也就是每平方米2650元,出售给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购房人,买卖双方都不需要缴纳占房10%的综合地价款。有了政策限制,实际交易的每平方米3200元的价格能否出现在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呢?

  记者:那签合约的时候怎么签啊?

  中介:合约上还是签2650元。

  记者:那剩下的那部分钱怎么办?

  中介:在补充协议里。

  记者:那我过户的时候用哪个合同?

  中介:当然是买卖合同啦。

  记者:按2650元那个合同,是吗?

  中介:对。

  经纪人所说的“买卖合同”是交易双方表面给政府部分看的“白合同”,“补充协议”则是私下价钱谈好后,双方再签的“黑合同”,令有关部分无从查起。为此,记者来到北京经济适用房的主管单位———北京市建委,对于经济适用房私下交易题目,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政府部分所看到和所审核的合同都是按规定填写的原价买卖合同,因此只承认原价合同,买卖双方一旦由于补充合同发生纠纷,就很难裁定,假如双方是口头

  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小心黑白合同

  专家指出“黑白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约定,进行现金交易,那风险就更大了。

  ■ 专家提醒:通过“黑白合同”买的二手房,出售时购房人还要补交10%综合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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