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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端卖货才是硬道理(2)

发表日期:2009-09-11 | 来源 :未知 | 点击数: 次 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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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把产品说透。对于本产品的核心卖点,要通过一两句话向营业员阐述清楚,形象地告之关于产品的相关病例和数据,让营业员活学活用,把产品的特性和主要卖点与竞品区分开来。

  三是教营业员做事的方法。处于销售前线的营业员,最缺乏的就是销售技巧。顾客的题目千奇百怪,有时候沟通半天还是没有达成交易。题目到底出在哪里?没有人帮助营业员们往总结和分析。假如厂家能因材施教,以提升销售技巧为主的培训是会受营业员欢迎的。

  态度层面:愿意卖

  愿意的条件是主动。顾客一进门,仅凭顾客嗓子不舒服,营业员就大力吆喝起××清喉片,帮顾客做推介,这个产品好那个产品好,一圈下来还是××清喉片好。对于这样的营业员,厂家估计会笑得合不拢嘴。可惜的是,情况往往是顾客进店后,明确地说喉咙不舒服,有没有××清喉片?营业员却爱理不理的,这也是很多厂家和商家比较头痛的地方。厂家花了大量的时间对药店营业员做培训,也没有吝啬用度,小礼物和餐费是时常有的,可为什么效果不好呢?

  实在,营业员愿意卖主要有3个原因:一是产品功效好;二是具实用性,顾客购买产品不仅关注它的功效,还有它的品牌和实用性,是否使用简单或服用方便,如1天1片或1次1支,简单,方便,不浪费;三是广告到位,在当地媒体有广告配合,就会有指名购买,再加上营业员推波助澜的推荐,形成购买的可能性就会很大。假如产品具有这3个方面的上风,营业员是很愿意推荐的。

  制度层面:必须卖

  “必须卖”里面有一种强迫性的成分。一般来说,这种强迫性的“必须卖”是药店的工作目标和业绩考核双重规定下产生的。营业员作为药店的员工,自然要站在药店整体经济效益的角度考虑。假如厂家有意打造强势终端品牌,给药店的用度不少,就会要求参与对药店销售工作的考核,以考勤记分制的形式落实合作细节。药店出于强强联合的需要,以提升自身特色功能为目标,也会要求店员优先推介这类合作企业的产品。这一策略在一些商超里运用得比较多,如产品旁边出现了不少“柜长推介”、“店长推荐”的指示牌,这对顾客现场购买是有一定影响力的。

  要做到“必须卖”,厂家首先要与药店的治理层进行深度沟通,条件是合作中要能实现双赢,既要有现实利益,又能照顾到长远效益。其次是要把落脚点放在营业员身上,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营业员若暗地里分歧作,厂家也一点办法都没有。因此,要力求营业员的主推,对做得好的营业员,要实行药店和厂家的双重奖励。同时,也可在药店开展终端销售竞赛活动,既有利于树立药店形象,也能促进营业员之间的竞争,同时还能起到压制同类品牌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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