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市场营销 > 管理方略 > 极限营销 让品牌传播如虎添翼(4)

极限营销 让品牌传播如虎添翼(4)

发表日期:2010-01-13 | 来源 :未知 | 点击数: 次 收听:
 
article_gg18

  3、 误导营销方向,无论个人、还是营销团队不以正确的营销观作指导,把达成营销目标的希看寄予侥幸、冒险的事件营销事件上,而不是扎扎实实的做市场,做企业;

  4、 为追求短期效应,不重企业基础建设、品牌基本投进,品牌徒有短期的著名度,一旦企业抗击打力差,稍有风吹草动,企业倾刻崩溃。

  5、 个别成功案例助长“一夜成名”、“一夜暴富”的投机、侥幸心理,误导价值观取向,为社会道德所不容。

  极限营销最为忌为炒作而炒作,为传播面传播,更不可无中生有,而应师出有名,事出有因,启承转结,通盘问虑,以免一招不着,全盘皆输。一般极限营销的操纵至少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 天时

  极限营销不可人为,不可“霸王硬上弓”,应伺机顺势而为。与社会环境、行业动态等大背景紧密相关,不可游离其外。当然操纵的个人或企业应有卓越的远见和锐利的观察力,否则机会稍纵即逝。如“木子美”们的成功在于社会对“性情”的宽容态度;奥克斯的成功在于消费者对空调价格空间的猜疑。

  2、 地利

  采用极限营销个人或企业应具有一定的市场基础和比较实力,以及一定的抗击打能力和良好的公关能力。不可不经事先调查、周密布署,盲目的迷信点子或创意,坐井观天或夜郎自大作出超出自身能力或掌控的举动。再好的方案也是建成立在实力的基础上。只有这样,当事态的走向超出可控范围,企业或个人方能以良好的素质,为大谋而可小忍,并通过其它方式将其向正面转化,达到目的;如创××的体验营销活动,当其提供给其品牌大使用办公之用的qq轿车遭政府有关部分“喝停”时,其马上启动备选方案,引发业内、媒体更广泛的关注与争论,一石多鸟,达到更大的传播目的。

  3、 人和

  企业营销领军人必须有着非凡的营销***与聪明和千军万马的胸杯。只有这样的卓越人士方可策划出石破天惊的极限营销的出色案例,才可能对极限营销的过程和结果有着明淅的判定和掌控。如奥克斯的吴方亮,格兰仕的俞尧昌。

  此外采用极限营销个人或企业必须拥有一个目标一致的优秀的营销团队,该团队有着共同的价值观和营销理念。由于极限营销并不仅仅局限于传播,一个完整的极限营销贯串于整个营销环节,好的方案必须有好的团队往执行,只有这样极限营销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威力。

  极限营销作为近年出现的新的营销方式,凝聚了中国营销人的聪明与创新。一方面我们应看到其进步性和其所带来的冲击性,另一方面也应防止极端营销过度泛滥,所谓物极必反。极限营销的成败,双刃剑的好坏终极取决于企业(个人)的终合能力,极限营销只是市场博弈中的手段、战术,而不能作为竞争的战略、策略。当企业或者个人把极限营销当成品牌传播、市场推广中无所不能的“倚天剑”时,失败就成了风险中的常客。

营销广告策划网(www.ideatop.net)

养生专题
策划宝典